准则共分为:定义、信息提供、代理机构、入学、服务和协助、职责与权限、全国委员会及投诉流程、及实施日期与期限八个部分。
在签署“荷兰高等教育机构关于国际学生的行为准则”之后,荷兰高等教育机构将为国际学生提供各方面质量保证。该行为准则可保证荷兰高等教育机构在招生、课程选择和学生指导程序中都符合相关要求。该准则对荷兰高等院校应该为国际学生所提供的信息,代理(中介)机构的行为,为国际学生提供的服务与协助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例如:荷兰高校应明确地向国际学生提供课程认证情况、质量标准、入学要求、费用收取等相关信息;荷兰高校在与代理(中介)机构合作时,应明确费用及相关行为,并有责任对代理(中介)机构的宣传与招生活动进行监督。如发生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合作协议将立即解除;在为国际学生提供服务方面, 荷兰高校必须明确说明该学校在签证、居留许可、住宿、情况介绍和协助方面给国际学生所提供的帮助。此准则的颁布将大大增加荷兰留学的透明度,也为中国学生留学荷兰提供了保障与法规支持。高等教育机构只有在签署了行为准则之后,才能录取国际学生。
荷兰教育国务秘书Mark Rutte先生向签署该行为准则的教育机构授予了一系列权利。例如,只有签署该行为准则的荷兰高等教育机构才有权招收获得Huygens奖学金的学生。同样,荷兰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各国代表处(NESO)的各项服务也只提供给那些签署行为准则的荷兰高等教育机构。目前荷兰司法部正在根据此准则修改针对招收外国学生的立法,同时荷兰移民归化局(IND)正在为已签署该行为准则的荷兰高等教育机构从欧盟以外国家招生推出一系列制度。
这些教育机构将为赴荷留学的中国留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其中涉及到诸如招生、课程选择、学业指导、教学水平和质量、准确可靠的信息以及检查国际学生的英语能力等相关事宜。荷兰教育国务秘书充满热情地说道:“该行为准则将保护荷兰高等教育机构在国际上拥有的良好声誉。”
由荷兰高等教育机构代表组成的国家委员会将对荷兰高等教育机构是否遵照该行为准则行事进行监督。完整的行为准则可参见 www.internationalstudy.nl,该网站还提供了已签署该行为准则的荷兰高等教育机构的名单。已签署该行为准则的教育机构的注册信息将由荷兰国家数据信息管理办公室(IB-Groep)保存,其中包括管理发放奖学金和贷款信息。学生可以直接向全国委员会对高等教育机构的不合理行为进行投诉,全国委员会根据学生的投诉对高等教育机构的行为进行调查。
该行为准则是荷兰所有高等教育机构,荷兰教育部、司法部、外交部、商业学习机构以及由荷兰教育部资助的几个国际组织合作的结果。该行为准则于2006年5月1日起生效。该准则是对现有荷兰法律作出的有益的补充。荷兰政府规定荷兰高等教育机构签署并执行本行为准则是使非欧盟国家学生获得居住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只有在荷兰高等教育机构处理国际学生事务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条件下,才能享用政府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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