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阶段,语言学家将其大致分为五个阶段:日尔曼语(Germanisch,2000 v. Chr.—650 n.Chr.),古高地德语(Althochdeutsch,650--1050),中高地德语(Mittelhochdeutsch,1050--1350),早期近代德语(Frühneuhochdeutsch,1350---1650),近代高地德语(Neuhochdeutsch,1650---1900),现代德语(Gegemwartsprache,1900--- )
16世纪,随着经济贸易的发展,需要语言的精确性提高,语法学家开始从事语法的研究,第一本德语语法书于1534年问世。.
正字法:书面语的统一促使了具有权威性的正字法的确立和发展。1876年,第一届正字法会议在柏林召开。会议委托施莱茨文理中学校长Konrad Duden 将新的规定写入他编写的《正字法词典》。1901年召开第二次德语正字法会议,1902年出版了《杜登正字法词典》,从此杜登词典成为德语国家最具权威性的书写标准。1983年,奥地利向其他德语国家提议,对已经实施100年的正字法重新审定和修订。得到响应。由德语国家联合组成一个国际性的工作组,1988年提出一份修改草案。经过6年的讨论和修订,1994年正式通过该草案。1996年,由德国,奥地利,瑞士,比利时,列支敦士登,罗马尼亚和匈牙利在维也纳正式签定了正字法协议的联合声明。1998年1月新的规定正式实施。到2005年为过渡期。2005年8月1日以后,一律要按照新的正字法进行德语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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